欠债不还遭司法拘留 资阳市拘留所所长婆心苦劝化矛盾
欠债不还遭司法拘留 资阳市拘留所所长婆心苦劝化矛盾
近日,李某华、李某贵、李某明因拒不履行已生效的法律判决,拒绝偿还共同借贷吴某某的40万元债务,分别被雁江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15天。
入所后,三人均称没有偿还能力,拒绝还款。资阳市拘留所随即启动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开展教育感化工作。在对三人的谈话教育中了解到:2012年,三人先后借贷吴某某70万元,因生意失败,在偿还30万元后,剩余40万元至今未还。经法院判决,剩余40万元债务由三人均摊,各付133333.33元。
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广州追债公司所长李炳元立即从法理情理角度对三人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告知其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性以及不履行判决的后果,以理服人,讲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谁使用谁负责,借的钱理所应当由三人共同偿还。同时,以情感人,分别与三人的家属联系,向他们讲明应当承担的偿还义务,取得家属支持,帮助解决债务。
经过多番工作,广州追债李某明承诺偿还个人应负的欠款,并于6月12日将款打到了雁江区法院指定的账户。李某华、李某贵二人则表示没有偿还能力,李炳元所长承诺可以为两人推介工作,但所得工资必须每月按比例还款,李某华、李某贵均表示赞同。
通过耐心细致、妥帖周到的教育、感化、规劝工作,促成了三人和吴某某的和解,三人承诺会依法履行法院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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